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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000009278260U/2020-01436 主题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0-10-26 发布日期 2020-10-26
标题 365体育投注联合印发《重庆市消费扶贫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渝扶办发〔2020〕66号 有 效 性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8260U/2020-01436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0-10-26
发布日期 : 2020-10-26
标题 : 365体育投注联合印发《重庆市消费扶贫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 渝扶办发〔2020〕66号

365体育投注联合印发《重庆市消费扶贫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

渝扶办发〔2020〕66号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扶贫办、商务委、财政局、网信办、农业农村委、教委、国资委、工商联、工会,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65体育投注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365体育投注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国务院扶贫办 中央网信办 教育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工商联365体育投注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4号)以及《国务院扶贫办 中央网信办 教育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工商联 365体育投注联合印发〈消费扶贫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21号)要求,进一步加大消费扶贫行动组织力度,统筹全社会各方面资源购买和帮助销售扶贫产品,结合全国消费扶贫现场推进会议精神,研究制定《重庆市消费扶贫行动推进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中共重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

重庆市总工会????????

2020年9月18日????????


重庆市消费扶贫行动推进方案


一、目标任务

各区县、各市级扶贫集团,要进一步加大消费扶贫工作力度,通过预算单位采购、扶贫产品交易市场、企业销售和社会组织帮助销售等模式,引导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购买扶贫产品,力争2020年全市销售扶贫产品40亿元以上,用两年左右时间超过100亿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扶贫导向。消费扶贫行动就是主要销售扶贫产品,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和重庆馆等扶贫产品销售比例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要求。有关数据与社会扶贫网对接、统计汇总,接受扶贫和扶贫协作部门监管及社会监督,防止打着消费扶贫旗号敛财牟利和欺诈行为。

(二)运用市场机制。坚持政府鼓励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政府通过支持平台建设、出台优惠政策、加强监管服务等,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诚信生产经营扶贫产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用市场需求引导贫困地区扶贫产业的发展,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巩固和提升产业扶贫成效。

(三)实现互利共赢。把开展消费扶贫行动与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合起来,把促进贫困地区扶贫产业发展和贫困群众增收致富与解决城市“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问题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的资源、生态优势,让山东、广东等帮扶地区和城市居民享受到贫困地区优质、绿色、安全的农副产品和具有地域、民族特色的工艺品,实现互利共赢。

三、产品认定

按照“市场主体自愿申请、县级扶贫部门认定、定期公示发布、国家省市三级监管”的流程,规范扶贫产品认定。

(一)市场主体自愿申请。贫困地区具有法人资格和带贫机制的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自愿提交扶贫产品认定申请,并承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带贫成效真实可信,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二)县级扶贫部门认定。贫困区县扶贫部门会同本区县有关单位审核确定拟认定的扶贫产品名单。

(三)定期公示发布。定期在社会扶贫网公示拟认定的扶贫产品名单,公示核准后列入《全国扶贫产品目录》(以下简称《产品目录》)。

(四)国家省市三级监管。国家和市级有关部门对扶贫产品认定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四、重点模式

加快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建设运营,用好预算单位采购国家级贫困县农副产品的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扶贫832平台),鼓励支持建设西部消费扶贫中心和中国社会扶贫网重庆馆,积极拓展销售渠道。

(一)消费扶贫专柜。各区县、市级行业部门通过组织开展专柜进机关、进社区、进商场、进高校、进车站等,促进专柜规范有序布放运营,打造分行业、分领域的典型样板。

(二)消费扶贫专馆。支持江北区建设西部消费扶贫中心暨重庆消费扶贫馆,引导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优先采购扶贫产品作为食堂食材、员工福利等。支持广东消费扶贫重庆馆升级改造,举办相关营销活动。

(三)消费扶贫专区。鼓励各大电商平台、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开设运营线上线下消费扶贫专区,助力扶贫产品的宣传、展示和销售。加强对不同行业、领域试点企业的工作指导,各区县要打造商超消费扶贫专区、电商消费扶贫专区的典型样板,有条件的区县要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加油站、高速路服务区消费扶贫专区,逐步与中国社会扶贫网实现数据直联直报。

(四)扶贫832平台。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365体育投注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365体育投注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安排、发挥好扶贫832平台作用,为平台销售扶贫产品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鼓励各级预算单位采购扶贫产品。

(五)其他销售渠道。鼓励各区县各部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展销会、对接会等方式,销售和采购扶贫产品,拓展扶贫产品销售渠道。

五、平台建设

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重庆馆线上销售的优势和作用,吸纳市场主体入驻重庆馆,展示本地区或扶贫协作地区优质扶贫产品,广泛动员本地区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行动,购买和帮助销售扶贫产品。

(一)广泛动员注册。各区县要充分利用行政力量和市场优势,组织本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单位、干部职工以及社会爱心人士积极注册,扩大用户注册覆盖面。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要主动对接中央定点扶贫单位、山东省扶贫协作地市、市级扶贫集团、对口帮扶区县等帮扶主体,争取支持和帮助。市级扶贫集团牵头单位要广泛发动各成员单位和干部职工积极注册。

(二)优选入驻商家。各区县发动扶贫产品申报企业入驻重庆馆销售扶贫产品外,要选择优质的电商销售企业入驻,销售本地区扶贫产品。区县推荐销售贫困户适网产品的电商专业运营公司要具有农副产品上行供应链保障体系,为贫困户自产自销的适网产品提供电商销售服务。各区县要组织开展电商培训,为入驻重庆馆的市场主体提供业务培训和指导,可邀请重庆馆运营公司专家现场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答疑。

(三)积极发动各类帮扶主体上线采购扶贫产品。各区县、市级扶贫集团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动员各类消费主体优先在重庆馆采购扶贫产品及贫困户产品。全市各级预算单位采购扶贫产品,同等条件下应通过“扶贫832平台”、重庆馆优先采购贫困区县扶贫产品,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市级扶贫集团和区县结对帮扶单位要积极组织单位及个人在重庆馆上采购扶贫产品及贫困户自产产品,采取“以买代帮”的方式,放大帮扶效能,巩固帮扶成果。在重庆馆上大力开展互联网促销活动,通过举办扶贫产品直播、网红带货等网络消费扶贫行动,不断提高扶贫产品网络销售规模。鼓励动员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爱心人士等采取“以购代捐”、定点采购等方式,优先在重庆馆上采购扶贫产品及贫困户自产产品。将重庆馆消费扶贫纳入“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工作内容。

六、监督管理

(一)加强扶贫产品监管。指导贫困区县规范认定扶贫产品,确保扶贫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公道、带贫真实。对出现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将其清理出《产品目录》并将相关市场主体纳入扶贫失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二)加强经营主体监管。指导督促各区县加强对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和地方馆等各类扶贫产品销售渠道的监管。对于不诚信经营的销售渠道,向社会公开通报曝光。

(三)加强行政服务监管。指导督促各级扶贫部门和社会扶贫网规范开展消费扶贫行动,不弄虚作假。坚决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扶贫产品认定、数据统计、成效评价等名义收取费用、推销产品和服务、谋取私利。

七、支持政策

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出台细化促进消费扶贫的优惠政策,资金来源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东西协作定点扶贫帮扶资金、财政资金或自筹资金。

(一)支持区县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各区县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扶贫产品认定专项经费。支持扶贫产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减免认证费,建立奖补政策。

(二)支持建设分拣加工车间、仓储冷链、流通渠道。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开展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试点,提升农产品储藏保鲜、分拣分级等能力,提高农产品初加工率。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产品分拣加工车间、仓储冷库、冷链流通、销售网络建设资金,并以“公司+基地+贫困户”、资产收益扶贫、就业扶贫车间等方式带贫。支持贫困地区创建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园区和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加快培育打造一批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推进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建设。

(三)支持消费扶贫“三专一平台”建设运营。各区县、相关单位要制定场地协调、场租减免、电费优惠、贷款贴息、资金补助等优惠政策,全力完成年度任务。

(四)支持市场主体销售扶贫产品。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扶贫产品“绿色通道”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快递物流企业降低扶贫产品物流运费。各区县根据实际,对扶贫产品包装、品牌营销、快递物流等方面,制定扶贫产品销售奖励补助办法。对销售扶贫产品的企业销售奖补不超过销售金额的5%,活动补贴不超过活动成本的50%,贴息标准不超过LPR的60%,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五)进一步加大机关企事业单位采购力度。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医院、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活动,各单位每年采购扶贫产品数量不低于年消费农产品总量的20%。鼓励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到贫困地区开展工会活动。在符合《重庆市总工会365体育投注印发<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工发〔2018〕1号)有关活动奖项设置的情况下,各级工会可采购市内贫困地区产品作为工会活动奖品,单品价格不超过400元。基层工会可用工会经费在“三专一平台”购买扶贫产品作为职工集体福利,用于食堂改善职工生活,全年消费总金额不超过本单位职工食堂年消费的5%,年人均不超过600元。

(六)完善农商互联及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支持培育农产品供应链龙头企业,对设施设备购置改造、信息化升级等费用予以补助,支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40%;以公益性为主的项目和全市深度贫困乡镇确需支持的项目可以提高补助比例但不能超过实际投资额。支持区县建设或改造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等农产品零售市场,提升末端便民服务能力,对功能完善、综合效益突出的末端销售点给予补助,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4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八、宣传动员

(一)大力宣传引导。制定消费扶贫行动专项宣传方案,广泛利用主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和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对消费扶贫行动的传播力度。

(二)广泛动员参与。通过举办消费扶贫月、消费扶贫行动成果展示等活动,宣传、展示扶贫产品,动员社会各界积极购买,营造人人参与消费扶贫行动的社会氛困。

(三)加强典型引领。选树消费扶贫行动优秀典型,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及购买销售扶贫产品金额较大的有关单位进行宣传表扬,对销售扶贫产品金额大的线下线上销售企业、销售平台授予“全市消费扶贫示范单位”,推荐评选“全国消费扶贫示范单位”。

(四)开展理论研究。加强对消费扶贫行动的实践总结和理论研究,提出消费扶贫行动在巩固脱贫成果、缓解相对贫困阶段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安排。

九、打好“收官大决战”

统筹做好消费扶贫战疫、战灾、战贫工作,畅通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防止出现大规模扶贫产品滞销卖难问题。加大产销对接力度,支持各类大型商超、批发市场、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等增加扶贫产品的流通销售。加强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发展产地初加工,提高扶贫产品加工转化水平,优化扶贫产品产业链、供应链。加大财政预算单位、帮扶集团采购扶贫产品力度,优先购买受疫情灾情影响较重的扶贫产品。2020年8月至12月,持续推进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等落地运营。2020年9月,举办全市消费扶贫月活动。2020年10月,组织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成果展示活动。2021年起,消费扶贫长效机制初步建立,扶贫产品销售模式不断完善,销售金额稳步增加。

十、考核通报

消费扶贫工作已纳入国家和市级脱贫攻坚考核,计划12月中旬开展全国实地考核、11月开展全市实地考核。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以及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级扶贫集团牵头单位要对标对表消费扶贫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推动消费扶贫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商务委建立完善消费扶贫数据统计分析体系,定期通报相关部门和区县消费扶贫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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